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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09:14  来源:  
 

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关于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府法发〔201711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221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一)201741日前行政执法资格已到期且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从事或者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全省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

(三)因机构改革、工作岗位变动等情形,所在单位执法种类与原单位执法种类发生变更的;

(四)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

二、考试程序

(一)专门法律知识考试

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由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实施,或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受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考试的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2022520前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上级委托文件和本执法系统专门法律知识合格人员名单至指定邮箱同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备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司法局、市公管局共同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域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县(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实施。以上三个领域考试工作,市司法局将另行发文通知。

(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1考试报名

2022年全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实行单位网上报名方式。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由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登录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系统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525日至624日,625日起,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自行承担后果

2资格审查

市、县(区)司法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受理申请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人员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关于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府法201539)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对照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填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名单汇总表》附件),依托机构编制部门的实名制系统数据库,由机构编制部门对申请人员是否在编予以审核确认并盖章,分级报至各级司法局汇总纸质材料无需报送,请扫描发至指定邮箱。

3考试内容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考生可在铜陵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飘窗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下载题库,也可关注安徽司法微信公众号,在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答题练习

4准考证打印

市司法局将于2022710日至718日打印本级的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由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本级执法工作群内通知。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2720日至89日之间。待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备案后作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1)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采用集中闭卷、机考式进行。

2)每场考试时间80分钟。

3)考点考场设置:全市设立1个考点,具体地点和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年度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报名前应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照片采集要求组织参考人员拍摄证件照并调整好格式、参数,报名时应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参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考试作弊。发现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丁润豪        联系电话:5880116

QQ工作群:820246906

QQ邮箱:jdk5880116@163.com

附件: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名单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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