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2-02-14 11:19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市司法局起草并印发了《铜陵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共列四级指标,主要是对铜政办发《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2019〕47号文件和铜法办发《铜陵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铜陵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2020〕10号文件进行细化,增强各项工作的操作性。
其中,一级指标共六项,包括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和特色亮点加分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为二十一项、六十一项,严格对照铜政办〔2019〕47号和铜法办发〔2020〕10号文件予以明确;四级指标共168项,系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意见,同时结合前期市司法局开展的市、县、区“三项制度”调研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细化,明确目标要求、措施方法、成果形式,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落实“三项制度”提供了统一的可操作规范。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报请市政府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评选工作,对照168项指标进行评估打分,评选“全市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全市行政执法标兵”。
评价指标的出台有效规范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快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的进程。有助于在我市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