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聚焦两个阶段,强化动态管理。在创建申报阶段,严格按照自愿申报、初审公示、实地检查和命名公示等步骤推进;坚持标准“上提一级”,即申报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定性指标向省级看齐,申报创建省级的,定性指标向国家级看齐,量化指标有计划逐步赶上。创建成功后转入日常管理,实施创建“回头看”和动态复核,2021年对复核中存在问题的2个原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5个原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摘牌”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调动三个积极性,推动共创共享。充分调动县区、乡村和村民三个积极性,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县区创建工作数量、效果、创建率进行排名考核,强化末端落实;通过示范创建和试点引领,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乡村倾斜,组织专业法治力量帮助各乡村完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让乡村得到更多“法治礼包”;把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以及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建立集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活动载体、法治文化展示于一体的主题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随时随地感受到“法在身边”。
四是实施四色管理,推进梯次创建。建立“铜陵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管理库,分为红黄蓝紫四大类,分类指导、梯次创建。红色类村(社区)为已创建成功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着力进一步培育发展特色,打造成地域“精品村”;黄色为已创建成功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发展具有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潜力的“重点村”;蓝色为已创建成功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紫色为创建“种子村”,主要包括具备一定创建基础或者因阶段性问题被撤销称号的村(社区),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在条件成熟时再次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