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字为先,健全管理机制。全面对标对表“一改二为五做到”要求,坚持政治建设、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司法所业务深度融合,逐步推进成立司法所联合党支部,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司法所“大巡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司法所“大巡查”活动24期,实行3个月一巡查一通报、6个月一调度一推进工作机制,将司法所“大巡查”结果作为对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修订完善《司法所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岗位责任制,实现所务管理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三是“夯”字为重,打牢基层基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全部得到落实,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目前全市44个司法所平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在编工作人员,大部分所配备了3名以上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市委政法委、市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司法所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目前全市老旧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翻新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成率100%,多数司法所面积达到了200㎡以上,硬件设施配备齐全。
四是“实”字为要,充分履职尽责。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十百千”工程、“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等专项活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涉疫涉企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安置帮教对象动态信息推送机制和远程探视“一月一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大走访、大帮扶、大提升”专项活动,切实做到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措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全市363个村、85个社区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建成市、县、乡“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1个,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近8000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2010个,2个基地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