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为民办实事”服务理念的系列部署要求,紧扣目标,立足职能,开展“阳光法援”活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将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暖到民心。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案件补贴发放,让群众对法律援助办案的流程有了全面直观的认识,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打造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
一是建成覆盖城乡、均等普惠、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全市高标准建立市级法律援助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同时建立乡镇(办事处、社区)公共法律援助工作站42个,村(居)法律援助工作室442个。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均在安徽法网铜陵版块设立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法律咨询。
二是全过程阳光操作。严格依法审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法律援助流程全程公开,重点加强审批、指派、承办环节监管。强化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管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有效解决案件指派过于集中、案件承办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法律援助行风建设,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改进法律援助投诉处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期间,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主题为“维护困难群体利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行风热线在线咨询活动。
三是全流程阳光公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机构援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人员公示栏,首问负责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等相关制度上墙。
四是开展阳光法援送温暖活动。结合回访受援人、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开展阳光法援送温暖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要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深入到受援人家庭,对受援人满意度情况等进行如实记载,鼓励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做到上门走访与释法析理同步,对于回访中发现的涉及诉求未得到全部支持、一时难以执行到位的,通过上门走访谈心方式,倾听受援人意见,努力释法析理,引导受援人服判息诉息访,对于一时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除耐心沟通外,及时联系法院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受援人理解。
2022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80件,截至12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8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平台及网络平台受理法律援助咨询约15000件,人均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位居全省第三位。我市8篇法律援助案例作为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和规范性的指导案例,被司法部列入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