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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08:22  来源:  
 
    根据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22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司[2022]13号)文件的精神,市司法局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与市财政局政法科于11月中旬对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进行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各县区自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政法科进行对接,商讨出台检查方案;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组织自查2022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工作。县区司法局认真开展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了书面经费检查自查报告。通过自查情况看,各县区司法局均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实行责任分工,明确自查工作责任人,对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资金管理做到设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独立科目、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铜司〔2019〕6号)文件要求

二、检查情况

1115、16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市财政局政法科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先后到郊区司法局、枞阳县司法局、铜官区司法局义安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专项检查,听取了各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单位的汇报,查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账目及经费管理和使用台账资料,并抽查了法律援助案件和补贴发放表就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各县区均结合本县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了各县区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台帐资料完整、齐全,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财经管理制度。二是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单位。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独列支、专户管理,资金拨付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宣传培训,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等不正常情况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经费检查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确保各县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援助经费账目管理、经费收支规范,法律援助经费台账资料完整、齐全;二是在全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同行评查中,加强对“一案一评”制度检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对经费使用进度的督查,确保在12经费支出率达到100%。

                                       铜陵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21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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