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各县区自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与市财政局政法科进行对接,商讨出台检查方案;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组织自查2022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工作。县区司法局认真开展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了书面经费检查自查报告。通过自查情况看,各县区司法局均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制定自查方案,实行责任分工,明确自查工作责任人,对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资金管理做到设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独立科目、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铜司〔2019〕6号)文件要求。
二、检查情况
11月15、16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同市财政局政法科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先后到郊区司法局、枞阳县司法局、铜官区司法局、义安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专项检查,听取了各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单位的汇报,查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账目及经费管理和使用台账资料,并抽查了法律援助案件和补贴发放表。就检查的情况看:一是各县区均结合本县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了各县区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管理和使用台帐资料完整、齐全,严格执行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财经管理制度。二是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单位。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单独列支、专户管理,资金拨付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宣传培训,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等不正常情况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经费检查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确保各县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援助经费账目管理、经费收支规范,法律援助经费台账资料完整、齐全;二是在全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同行评查中,加强对“一案一评”制度检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高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对经费使用进度的督查,确保在12月初经费支出率达到100%。
铜陵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2年11月22日